一听到这个题目的时候
我就不自觉地想起“什么是法学研究的历史起点呢?”。
继而又想,历史起点是不是必然的就是逻辑起点呢?
还是逻辑与历史是辩证的统一在一起的呢?
有时候人类的认识是不易分散凌乱的感性的,对于法学的研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,而是可能的螺旋形上升过程。
当然也可能出现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的认识倒退,或许迷乱的认识,思想的棋路也正是逻辑的内在于历史统一之中
这话说得太绕,就此到底。
所谓的逻辑的起点就是指这个问题的元问题
元问题指的是一个问题的根本所在,或是说她的基本问题
元问题的第一个问题就是,这个问题的存在前提性。如果这个命题是假命题的话,那么也就很快可以把她打发了。
分析元问题的方法有许多,可以通过语言语意上的分析来解读“元问题的文本”,也可以直接撇去语言部分直抵问题本质。
“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”
这个命题的存在前提,就是什么是“法学研究”以及法学研究的必要性或者说是正当性是否存在
一旦对此进行展开解读,就不可避免的要与“法学研究的历史”以及“法学研究思想史”的深入研读。
历史的来看待这个命题,所以必然牵出--------“法学研究的历史起点”这一论述。
但是法学研究属于抽象描述,是综合法学研究的历史表述,那么历史的演进并不必然与逻辑的发展同步。
同步并不代表统一。
(待续)


